狠刹“形象工程”之风,更需实干担当

编辑:admin 日期:2019-08-13 16:07:56 / 人气: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带头执行和组织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上,担负着重要使命,发挥着表率作用。然而,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某却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中央大政方针置若罔闻,打折扣、搞变通。(8月7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潘某不顾本县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强行贷款打造“形象工程”,致使其下台时拖欠400亿债款,这不仅劳民伤财,而且使当地政府形象一落千丈。政绩是干出来的,用实绩说话,并非表面光鲜、内里败絮,形象工程不能代表实际民生情况,正所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唯有实干担当,狠刹形象工程之风,才能为民生工程的发展尽一份力。
坚持警示不间断,实干担当有方向。警钟长鸣是必要的,面对种种惨痛案例,党员干部必须拿出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勇气与担当,坚决自我剖析、自我批评,为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潘某没有坚持党性、抛弃工作原则,为了个人政绩好看,大搞形象工程,本质上已经背离党和人民,最终受到严肃处理。警示教育就是要对干部进行事前提醒,打好预防针,为实干担当指明方向。
坚持倒查不松懈,实干担当有保障。百密一疏可能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倒查机制的灵活运用,让问题无处可藏。事前警示教育为干部思想上划好红线,事后倒查则能对工作的性质和开展再进行细致的检查和分析,把可能潜在的问题揪出,不放过一个细节。倒查机制的执行与完善,让那些心存侥幸和妄图浑水摸鱼者“现出原形”,让实干担当者的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坚持严惩不手软,实干担当有力量。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明确,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顶风违纪实在让人愤慨,这种知法犯法的行径必须要严惩不贷,监察部门更要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令观望者迷途知返,真正让实干担当者有为。严惩不手软,不仅是对违纪违法者的痛击,更是对实干担当的最好激励,是实干者的有力后盾。
不切实际、追求政绩的形象工程,必须要坚决打击、严肃处理。警示不间断、倒查不松懈、严惩不手软,为实干担当者加油鼓劲,以实际行动和担当有为,树立良好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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