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编辑:admin 日期:2019-03-22 09:54:38 / 人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富强滨州”建设,进一步提升滨州对外知名度美誉度,滨州市委市政府拟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滨州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该活动由滨州市委宣传部主办、滨州传媒集团滨州日报·滨州网承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一)形象宣传语
1、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特点和定位,生动展现城市魅力和风貌,充分反映滨州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自然资源特色、优美的生态旅游风光等。
2、主题突出,文字精练,寓意贴切,便于传播。字数在16字以内,并配以简短文字说明。
(二)形象标识(Logo)
1、能够体现滨州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各类场合使用。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5、设计稿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三、投稿方式
1、来稿请发送邮箱:bzxxxc@163.com,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3-3186377
2、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5月15日24时止。
四、作品评选
5月下旬至6月初,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环节。
1、初评。遴选出30条宣传用语、20件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5月15日起至5月25日,入围作品在滨州网对外发布,并在滨州网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窗口,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组委会确定。
五、采用及奖励
1、为调动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拟对采用的作品进行重奖。其中:城市形象宣传语采用作品10万元,城市形象标识(Logo)采用作品10万元;入围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标识(Logo)各前10名作品,确定为优秀奖,各给予3000元奖励。
2、采用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5、本活动解释权归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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